新北市 可課稅空地536筆
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黃福其╱新北市報導】短期內不課徵空地稅

中央為打擊養地炒作,同意各縣市可對逾期未建築的私有空地,加徵地價稅二至五倍空地稅或照價收買。新北市政府跨局處研議,整理出可課空地稅土地達536筆,若開徵空地稅可增加3.28億至8.19億元稅收。

市長朱立倫表示,由於中央最近推出多項房地稅法政策,新北市「短期內不課空地稅」,不過市府已置建好資料,將來若有必要,隨時可以開徵。

因應中央同意縣市政府可課空地稅,新北市府由財政局、地政局、城鄉局、經發局及工務局,針對前縣轄市及林口、淡水、三峽3個重點開發地區等合計13個行政區,找出請領建照兩年、非屬限制開發區、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私有空地,可依地價稅加徵二至五倍空地稅,或照價收買。

淡水區252筆最多

市府調查13區共計536筆地符合條件,基本稅額約1.64億元,若全面開徵空地稅按基本稅額二至五倍,分別課3.28億或8.19億元。13個行政區中,淡水區最多,占252筆,基本稅額約0.64億元;高房價的板橋、新莊區共79筆,基本稅額約0.43億元。

由於經發局建議供作停車場的土地可不列入,市府將現為停車場的土地扣除,符合條件尚有500筆,其中板橋、新莊合計43筆,淡水區仍是252筆。若全面開徵空地稅,可增收稅3.1億元至7.76億元。

市府評估,即使以地價稅五倍課徵空地稅,相對土地增值利益仍偏低,威嚇大於實質;採照價收買雖有立即嚇阻效果,但必須處理預算編列、後續土地處分問題。

據了解,不少建築、工商業界緊盯市府評估內容,提出不少建議。市府決定先建置資料,暫不提具體開徵時程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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