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主抗議:建經公司誘簽都更信託

【聯合報╱記者莊琇閔/台北報導】

台北市政府推動都更,由於都更程序及法令複雜難懂,發生建經公司在尚未取得都更條例事業概要10%的同意比例下,就利誘地主簽下「不動產信託」合約。

12名松山區的地主必須面對至少8、9年的漫長的都更期程,無法借貸、買賣、自建、合建,讓他們形同房地產遭到「綁架」。

市府都更處副處長簡裕榮表示,該件都更案尚未核准,他強調信託並不代表同意書,有意願參與都更的民眾,在簽信託時,一定要注意註明信託終止時間,及是否包括財產權的處分。

由於陳情民眾已簽約,現在只能透過訴訟,解除與建築經理公司的信託關係。

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經理陳志棟回應,「議員所有指控皆非事實」!合建都更與地主簽訂信託,僅為保障雙方權利義務。信託授權僅為都更案推動,不會移作他用。若民眾要退出,則僅須退回保證金並履行違約義務,不會阻擋。

永吉路、松山路口旁的12名建物所有權人,昨天由市議員李慶元陪同,開記者會痛訴遭建經公司違法進行不動產的信託,住戶同時在現場拉起布條抗議。

李慶元表示,民眾陳情瓏山林建經公司在未送市府審議通過,也沒有取得都市更新條例事業概要10%同意比例,就向地主進行都市更新信託合約,明顯違反都市更新條例規定。

李慶元指出,這家建經公司也不是金管會核准可從事都更不動產信託業務的銀行,違反「信託業法」規定,且公司的營業登記項目也沒有不動產信託業務,地主們雖多次向市府反映,卻未獲得正面回應及處理。

王姓地主表示,他的房子價值4000萬元,現在不想被信託,想賣房子,一查才發現房屋及土地都移轉建經公司名下,已經喪失處理過戶、自建或借款抵押權利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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