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張祐齊/新北市報導】
「碧潭有約」住戶、前任主委林正山表示,法官判決合理,建商承諾交屋時間實在拖得太久,讓住戶還得在外租屋,相當不便。
林正山說,「碧潭有約」共七百九十二戶,建案分二期,建商二○○五年和第一期住戶簽約時,載明二年三個月可交屋,後續和第二期住戶簽約也載明三年三個月可完工。但實際上都拖到二○○九年底才陸續交屋。
住戶張哲維表示,社區內的游泳池、健身房等公共設施至今尚未點交,希望管委會也能盡快和建商協商點交。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蘇主任房訊網: 「碧潭有約」住戶:一堆公設也沒點交 www.0968797090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