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眼集/看得到租不到 這叫公益?

【聯合晚報/記者孔令琪/特稿】

除了台北市外,各縣市政府大力推行社會住宅,仿彿社會住宅是住宅政策的萬靈單,但在住家品質要求高、民意高漲的今天,政府在推動社會住宅座談,被選定蓋社會住宅的區、里居民卻是猛開砲。

以台北市萬華區為例,營建署將規劃5棟、252戶的社會住宅,提供經濟弱勢、外地求學學生或就業青年租用。管理上將引進香港模式,雖然營建署與台北市規劃讓社會住宅成為與一般住宅無異的社區,卻仍遭到當地居民強烈反對。

而基地鄰近的祥安國宅居民更堅決反對表示,雖然內政部統計顯示8成民眾都同意社會住宅,但萬華居民不禁要問「為什麼得成為政策的承擔者。」並質疑:「北市政府怎麼忍心讓最貧窮的區域帶頭做社會公益? 」住戶反對的主因是「社會住宅會影響居住品質,更會影響附近居住環境與房價。」

許多居民認為,一旦住家旁有了社會住宅社區,免不了會被標籤化,政府直接擴大中低收入戶與弱勢團體的租金補貼即可,可避免爭議。

另一方面,承租中繼國宅或公營住宅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除了申請資格上均有諸多限制,還須設籍北市外(大龍峒需設籍滿一年),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皆不得有自有房屋,家庭年收入需在158萬以下(中繼國宅為163萬以下),條件非常的嚴苛。很多人申請都不符規定,自然只能興嘆青年住宅「看得到,租不到」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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