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/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
金管會昨(16)日宣布,板信商銀總部大樓因為出租他人使用,額度超過銀行法限制,處分該行100萬元罰鍰,並要求該行必須在兩年內改善。
板信總部雙子星大樓位於新北市板橋,為板橋地標。據了解,該行出租部分總部大樓給誠品使用。
金管會指出,板信商銀總部大樓出租給他人使用,因面積較大,使其全行投資非自用不動產總金額達18.33億元,超過銀行法75條之3規定:商業銀行投資非自用不動產總額,不得超過銀行淨值20%。
金管會表示,板信商銀投資非自用不動產額度為淨值的21.31%,超過比重不多,但違反法令規定,仍予以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。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蘇主任房訊網: 板信租樓超限挨罰100萬元 www.0968797090.com.tw